原來於某是想轉移財產,不帛琉還借衛某的25萬元;衛某通過起訴要回自己的錢
  重慶晨報訊 (記者 李瀾)離婚一年多的於某突然與前妻復婚,可半個月後又離婚,還將名下的房產過戶給前妻,他為什麼要這樣做?當衛某找到於某還錢時,衛某才搞明白,於某是想“以再婚又離婚的方式過戶自己的財產”搜尋行銷逃避債務。
  朋友借錢承關鍵字行銷諾高回報
  於某是做建築工程的,衛某是開火鍋店的,有usb些積蓄。今年1月,於某到衛某店內吃火鍋。聽衛某抱怨找錢很辛苦,於某稱自己在大足接了一個工程,找衛某借點錢,每個月1分的利息。
  衛某心動了,今年2月簽了借款合西裝同,借給於某25萬,並約定半年後還錢。到了今年8月,衛某多次催收,於某卻稱還要再等半年。
  不久,衛某聽到一個消息,於某和前妻康某復婚了。於某覺得有些奇怪。就在這時,他又收到一個消息:於某與康某復婚後不到半個月,又離了,並將名下的一套房產轉移至康某名下。
  衛某得知此事後,趕緊咨詢律師。律師稱,必須趕緊要求於某還錢,如果於某仍然不還錢,可將於某的行為以危害債權為由起訴。
  法院撤銷房產轉讓條款
  法院審理查明,於某確實未在法定還款期限歸還衛某的借款,併在此期間與前妻在短時間內以再婚又離婚的方式過戶自己的財產逃避債務。法院最終判決,撤銷於某與康某簽訂的離婚協議中,將房屋過戶給康某的條款。
  昨日,衛某稱,法院判決後,於某已經支付了18萬多元,剩下的本息也將在一周內付清。衛某表示,自己將來選擇借款時,會更加謹慎。
  重慶大江律師事務所鄧光輝律師稱,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在債務未清償的情況下,於某將個人財產以與前妻復婚、再離婚的方式無償轉讓給康某,該轉讓行為顯然已對債權人造成損害,故衛某有權要求撤銷債務人於某的財產轉讓行為。  (原標題:復婚後又離婚,他折騰到底為哪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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